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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溪法学讲坛第五讲:刘江南教授 主讲《企业争议解决方式选择》

阅读次数:日期:2024-05-07


2024年428日晚,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万溪法学讲坛第五讲举办,特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原副总法律顾问刘江南教授作题为《企业争议解决方式选择》的学术讲座。刘教授围绕什么是企业、如何防范企业的风险、企业争议方式的选择等内容,理论结合司法案例,生动有趣地进行了讲解。讲座由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周建军教授主持,全院100余师生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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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刘江南教授先对什么是企业给大家做了介绍。刘教授强调企业的性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而企业的争议一般是在商事活动中产生的。

谈到企业商事争议的解决,刘教授从调解和诉讼两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其中,对调解中的机构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分别做了详细的对比介绍。而对于诉讼中的争议解决,刘教授结合实际案例,分别从其特点、性质和优点三方面进行讲解。刘教授强调,企业作为原告,需要具备三个法律要素:一是要有明确的主张;二是要具备确足的证据;三是要有充分的理由。在企业作为被告的案例分析中,刘教授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企业一定要树立积极抗辩的理念,化被动为主动,比如要主动寻找原告在法律适用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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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刘教授针对企业纠纷,结合实务给大家介绍了处理企业法律问题的思路。他认为,在企业纠纷中,要先确定纠纷的类型是属于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其次,在合同纠纷中,适用违约责任首先要围绕合同有效三要素(主体、内容、形式)进行合同效力的确认;最后,在侵权纠纷中,适用侵权责任要明确侵权人、受损害方、查明侵权方和被侵权方是否有过错,从而确定相应责任,减轻被侵权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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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刘教授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引出“争议解决方式的异同”这个课题的价值,引导听众对法学的兴趣,激发同学们学习法律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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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师生们积极提问,刘教授一一耐心答复。最后,周建军教授对讲座进行点评,讲座在和谐氛围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