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上午,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万溪法学讲坛第十二讲举办,特邀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管华,主讲《智能时代的教育立法前瞻》。讲座由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主持工作副院长杜敏菊主持,百余名师生参加。
管华教授从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脉络、教育领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教育法律关系的演变,以及智能教育立法如何融入教育法典等四个方面,深入探讨了人工智能与教育之间的复杂关系。
他指出,关于人工智能与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领域:人工智能技术本身的研究、教育与人工智能的互动研究,以及法律与人工智能的关联研究。现有研究存在三个特点:首先,大多数研究过于超前,对“十四五”期间至2035年的人工智能发展与立法应对研究不足;其次,基于最新法律如《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与教育法衔接的研究不够充分;第三,研究多聚焦于民法和刑法,而基于教育法特别是教育立法的研究极为稀缺。
管华教授将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弱人工智能”阶段,例如扫地机器人、洗碗机、电动窗帘等;第二阶段是“强人工智能”阶段,此时的人工智能将具备人类的全部能力;第三阶段则是“超级人工智能”阶段,人工智能的能力将全面超越人类。鉴于强人工智能或超人工智能的研究部分脱离了当前技术发展的实际,管华教授主张基于专用人工智能进行实际讨论。
他将人工智能比喻为一把“双刃剑”,既为教育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了挑战。例如,人工智能在教育中的应用,如校园智能管理系统、学生学习助手、教师智能测评工具等,都极大地提高了教育效率。但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问题,比如学生作业时间被人工智能记录,可能触及隐私权问题。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有的源自技术本身,有的源自技术的滥用,还有的源自对滥用的担忧。
讲座尾声,主持人杜敏菊教授强调了人工智能的两面性,指出我们应合理利用人工智能。无论是学校、教师还是学生,应使人工智能成为工作、生活和学习的“辅助者”,对人工智能持审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