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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签署检校合作协议共建毒品犯罪问题研究基地

阅读次数:日期:2026-09-23

919日,云南师范大学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校合作签约仪式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云南分院举行。云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相军,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胡金明出席仪式并致辞。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陈正权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永华分别代表双方签署检校合作协议。同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还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民族大学签署检校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加快推进理论研究,共同研究阐释、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开展特色研究,提升理论研究合作水平,拓宽理论成果转化渠道,联合举办高水平学术交流会;深化检校协同育人,推进人才交流培养合作,推动人才交流挂职,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法学名家进检察”,探索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加强毒品犯罪检察业务人才培养;围绕高质效办案目标,拓展检察履职实务合作,助力检察工作智库建设,拓宽实务合作内容;共享优质教学资源,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合作,用好校方优质培训资源,优化检察教育培训供给。作为双方合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我校共建毒品犯罪问题研究基地。

胡金明表示,此次签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对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将带来强大助力。学校将秉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聚焦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检察实务、教育培训四个方面推进合作:积极推进检校人员互聘,选派法学专家到检察机关挂职锻炼,邀请检察实务专家到校兼任客座教授,持续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发挥高校智库资源优势,围绕毒品犯罪问题治理等特色方向开展理论协同攻关;组织专家学者参与案件论证、公开听证、咨询论证等工作,助力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法学名师进检察”等活动为载体,共同研发课程、推荐优质师资,开展检察人员素能提升、涉外法治、禁毒实务等重点培训,服务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

 

张相军指出,本次集中签约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的具体实践,对于推动理论优势与实务优势双向赋能、助力构建中国特色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服务更高水平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将与各高校聚力科研协同、深化人才共育、强化资源共享,把合作协议落到实处,把研究基地建出特色、做出实效,共同书写新时代云南检校协同发展的新篇章。

签约仪式后,校长胡金明代表学校向省检察院赠送了莫关耀教授团队近年来有关毒品问题治理的系列研究成果。

双方将以此次签约为契机,推动检校合作走深走实。

 

           (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