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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溪法学讲坛第三十六讲顺利举行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6-10-16

2026年10月15日下午,云南师范大学万溪法学讲坛第三十六讲在明德1号楼308模拟法庭举行。本次讲座特邀东南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执行院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刘练军,作题为《党规与国法关系的四重维度及其理论展开》的专题分享,由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周梁云教授主持。

讲座中,刘练军教授以既有研究学理化阐述不足为切入点,从并行关系、融合关系、品格差序关系和效力位阶关系四重维度,准确讲述了党规与国法之间的关系。刘练军教授分别以“党规与国法各管一块之并行关系”“党规与国法协作共治之融合关系”“党规严于国法之品格差序关系”和“国法高于党规之效力位阶关系”四层维度,深入透彻地阐释了党规与国法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其中,在并行关系上,刘练军教授引入法律多元主义理论,指出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分工清晰、各管一块;在融合关系上,二者基于党的领导理论,通过党政联合发文等形式协作共治,保障国家治理的协调统一。随后,刘练军教授深入剖析“品格差序关系”与“效力位阶关系”。基于党章对党的“先锋队”性质定位,党内法规对党员提出高于公民的政治与道德要求,体现党规严于国法;在效力位阶上,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借用富勒“愿望的道德”与“义务的道德”的论述,指出党规不能触犯国法底线,权力的行使必须服从宪法法律。

讲座最后,周梁云教授作总结发言,他表示,刘练军教授从四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党规与国法的关系,为同学们拓宽了学术视野,指明了学术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