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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大讲堂第二十六讲、第二十七讲顺利举行

阅读次数:次 日期:2026-10-27

近日,云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大讲堂第二十六讲、第二十七讲在明德1号楼308模拟法庭相继举行。两场讲座特邀泰国总检察院国际事务办公室高级检察官英春丽担任主讲人,由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讲师禹宁睿珩主持。

10月20日上午,第二十六讲《中国与泰国之间国际关系》开讲。讲座聚焦中国《监察法》、泰国反腐败法律以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三大核心文本,从中泰关系与反腐败法治的视角展开讲解。英春丽围绕监察制度的法理基础进行阐释,指出《监察法》是我国监察制度建立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推进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法治依托;我国作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国内反腐制度设计也需对接公约相关要求。她强调,反腐败合作是中泰国际关系与跨国治理的重要议题,两国反腐制度根植于各自国情,机构设置、职权划分、法律概念存在明显区别,开展跨法域比较研究不能简单对标概念,重点在于理解不同法律制度如何实现反腐败这一治理功能,进而在比较借鉴中深化对反腐败法治规律的认识,推动中泰在反腐败领域的交流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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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上午,第二十七讲《泰国的司法协助与引渡》开讲。英春丽围绕国际刑事司法合作展开讲解,指出跨国犯罪日益增多,亟需具备国际法、外语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并从刑事司法协助概念、引渡原则、执法主权及中泰合作实践等维度阐释跨国犯罪治理的核心机制。她强调,刑事司法主权延伸至他国须通过国家层面的正式合作机制,引渡需遵循双重犯罪、本国人不引渡及死刑不引渡等原则,执法权通常限于本国领土。她呼吁现代国际刑事司法合作转向“保护被害人、起诉犯罪者、给予所有人公正”三大目标,打破犯罪避风港困局,并鼓励学子学习国际法和外语,关注跨国犯罪治理。

两场讲座内容丰富、务实深入,既涵盖反腐败法治的比较研究,又延伸至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与引渡实务,为师生搭建了跨法域学习交流的平台,进一步深化了对跨国犯罪治理与反腐败国际合作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