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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纪检监察学院2024年度纪检监察专项课题申报公告

阅读次数:日期:2024-07-16



云南纪检监察学院成立于2013410日,由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云南省监察厅与云南师范大学合作共建,是全国首家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与高校共建的纪检监察学院。为提高纪检监察科研水平,提升纪检监察实务技能,云南纪检监察学院现启动“2024年度纪检监察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一、课题类别

(一)课题分为定向委托课题和自由申报课题两类。定向委托课题由云南纪检监察学院结合重点培养对象情况、纪检监察课程建设和纪检监察学研究需要选定;自由申报课题由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经课题评审后择优选定。

(二)定向委托课题和自由申报课题又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需在申请书中根据要求写明。

二、课题指南

本次申报参考发表的课题指南。

三、申请人条件

(一)申请人包括但不限于高等院校科研人员、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人员。

(二)每位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

四、课题经费资助

重点课题经费资助3万元,一般课题经费资助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课题具体情况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五、课题完成时限及结项要求

(一)课题完成时限为18个月,自20249月起算。

(二)重点课题的结项要求为发表1CSSCI来源期刊(含扩展版)论文(独撰或排名第一),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作者排名为前三)或者新增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限主持)。一般课题的最低结项要求为发表1篇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独撰或排名第一)。另外,所有课题成果必须是以云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

凡申请人为云南纪检监察学院教师的,结项时须具备开设一门与申报课题相关纪检监察专业课程能力才能结项。

课题研究成果在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报时,均应在显著位置注明“云南纪检监察学院2024年度纪检监察专项课题字样(含课题名称和编号,重点课题发表论文可以不注明)。

立项课题的结题要求和考核管理,参照《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云南纪检监察学院)高层次科研成果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申请人应依约完成研究任务。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731日结束(以邮戳时间为准,或电子邮件收到之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请人应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书》四份,以A3纸双面打印并中缝装订,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申请书》纸质版邮寄到如下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片区1号云南纪检监察学院(邮编:650500),并将电子版发往指定邮箱13577175217@163.com

七、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郭丁铭,电话:13577175217

云南纪检监察学院

                          2024716

附件:

1.课题指南;

2.申请书;

3.课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