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0日下午,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万溪法学讲坛第十三讲开讲,特邀广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周少华教授,主讲《法律思维与法学的学科属性》。讲座由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周建军教授主持。

周少华教授从“法学何以成为一门学科?”问题开始讲座,引出对法学教育目标的探讨。法学教育的核心并非单纯的知识传授,而是致力于培养法律思维。专业思维构建的过程,实质上是将个体从非专业领域向专业领域转化,确保我们对问题的分析和处理达到专业标准,从而在专业判断中排除普通思维模式的干扰。
周少华教授阐述了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两种法律观。这两种法律观激发了广泛的思考,关于法律学科属性的本质问题:法学是否等同于法律理论,抑或等同于法律科学?周少华教授指出,为解答此问题,必须深入理解人类知识的三大基本类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自然科学涉及对自然现象的研究,旨在揭示自然界的根本特性和规律;社会科学则聚焦于社会现象的探究,旨在阐释社会的本质和运作规律;人文学科则关注人类文化现象,致力于探索社会文化领域的本质和规律。

周少华教授认为,鉴于法律问题通常不存在唯一正确的解答,法学实际上融合了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的双重特性。我们所探讨的法律问题并非真理问题,而是合理性问题,它体现为一种论辩性的学术探讨。周少华教授进一步以南京的“养母虐童案”以及我国关于彩礼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例,生动而形象地阐释了法学的“人文性”。
在总结发言环节,主持人周建军教授指出,法律思维将伴随我们未来的学习与工作生涯,构建正确的法学思维模式亦成为我们未来研究的重要议题。周少华教授作为《数字法学》的主编,以及在特定法学领域取得显著成就的学者,其卓越的学术成就值得我们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