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一:新一轮审核评估介绍
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高等教育评估是我国一项持续推进40年的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制度,是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管理高等教育质量,督促高校落实国家各项教育政策的综合性管理手段,是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一轮审核评估是相对于2013-2018年组织实施的审核评估(以下简称上轮审核评估)而言的。2021年1月21日,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以下简称《方案》),启动了“新一轮审核评估”。新一轮审核评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对接新时代教育评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引导督促高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本科人才培养规律,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新一轮审核评估不是另起炉灶,而是上轮审核评估的延续、改进与升级。新一轮审核评估的“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评估导向的变化。强调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是评估内涵的变化。变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教育与教学的有机结合;
三是评估类型的变化。采取柔性分类方法,提供“两类四种”评估方案和不同指标模块供高校自主选择。
四是评估方法的变化。采取线上与入校“一体化”评估、定性与定量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当好“医生”和“教练”,为学校“诊断把脉”,突出评估为学校服务;
五是评估功能的变化。突出评估的激励作用和约束作用,强化评估结果使用和督导复查,评价结果供“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学科评估共享使用,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精准开展工作提供参考。
主题二:我校参与新一轮审核评估其指标体系框架
我校参评类型为第二类第一种,即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学术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第二类审核评估有其指定指标体系框架。
第二类审核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定性指标旨在对影响高校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非量化核心要素进行审核。
指标体系包括7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和74个审核重点,设置统一必选项、类型必选项、特色任选项、首评限选项,形成三种不同的模块组合方案。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办学定位和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其中一种方案;定量指标旨在对影响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数据进行审核,主要参考国家基本办学条件监测指标、教育部关于本科人才培养的相关评价指标设计,集中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对各类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定量审核指标共54个,其中32个必选项和22个可选项。必选指标学校必须全部选择;可选指标学校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至少8项。